日前,省直机关传来喜讯,我校教师洪平荣获省直机关“2014-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洪平,党办主任、高级讲师、物流专业带头人。1991年参加工作,2011年3月转入党办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平日里十分注重知识的吸收累积,近几年,完成“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等大型教育实践以及公益活动,拟定了党建方面的文件、材料和制度,特别是在示范校建设、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学校荣获2015年“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做出突出贡献。该名同志通过“2+”学习方式,“三抓”举措,“三结合”途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因工作有成效,学校党委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2011-201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本人也被评为供销合作社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无论在哪一个岗位,该同志都坚持“良心做人、尽心做事”,出色地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多次得到学校和上级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