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2009级学生办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1-11-21作者:来源:

11月20日,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安排下,校企办联系接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经办人员,为我校2009级所有在校学生办理“福建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保险期限从学生11月24日离校参加实习开始到其2012年6月底毕业止。此举对于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我校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我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推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我校将把此项工作常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