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对所需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电视机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高清电视机,采购105台,预算价245000元,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生产商、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为福州市五城区以外的,投标产品必须在福州市五城区内设有正规的售后点,需提供售后点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品牌为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电视机品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8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由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2000.00(人民币贰仟元整),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之前缴交至福建经济学校账户。
六、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经济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经济学校》(http://www.cnfes.com)。项目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91-83125870,13625027625。
福建经济学校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