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热水器采购
二、招标内容:40升电热水器,采购250台。
三、采购单位:福建经济学校
四、原招标公告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7月24日
五、更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页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容量40升,储水式,外观圆形、横式,三层、浅压仓内胆,电压/频率为220V/50HZ,加热功率1800W,机械调温,漏电保护开关装置,具有防溅、防过压、防过热、防腐等保护,保修期6年。
更改为:
技术参数:投标产品必须为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容量40升,储水式;外观圆形、横式;三层、浅压仓内胆;电压/频率为220V/50HZ,加热功率2000W±200W;机械调温,温度调节:低温≤30℃,高温≥75℃;漏电保护开关装置,具有防溅、防过压、防过热、防腐等保护,保修期6年。
(二)、招标文件第3页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1-83125860,83156016。
更改为:
联系电话:0591-83125860,13959138152。
(三)、招标文件第3页、第4页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1、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正本一份):
(1)投标书;
(2)报价表;
(3)投标人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2、资格文件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更改为: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1、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正本一份):
(1)投标书;
(2)报价表;
(3)投标人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此产品经3C认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能说明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的资料(或能佐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其他宣传资料);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2、资格文件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4) 投标人在福州市设立的售后点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地址为福州市的可不需此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的材料。
(四)、报名时间:
报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文件应于
更改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7日16:00(北京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报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六、本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已本公告为准。
福建经济学校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