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对学生宿舍手机充电桩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经济学校施埔校区学生宿舍手机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招标人:福建经济学校;
3、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施埔后路17号;
4、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7000元,自筹资金;
5、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学生宿舍安装手机USB充电电源154间,具体参阅本招标文件第十八条的有关内容;
6、工期及工程质量:总工期1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工程保修期及质量保证金:本工程保修期贰年,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10%;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并使用六个月未发现质量问题后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90%,余款至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不计利息。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九条内的内容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16:00(北京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周末照常)至福州市仓山区施埔后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施埔管理办报名、看现场并领取报名回执单,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报名并领取回执单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文件应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由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时应出示报名回执单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之前缴交至福建经济学校帐户(账户名称:福建经济学校,账号:35001890007059666699,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须注明:学生宿舍USB充电电源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落标人在接到落标通知后凭缴交凭证原件及退款收条或收据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凭缴交凭证原件及退款收条或收据无息退还。
六、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经济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经济学校》(http://www.cnfes.com)。项目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338431993。
福建经济学校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