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22年1月13日从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福州市多措并举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工作。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措施包括支持企业稳定用工、支持企业引进劳动力、加强用工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
其中,对经工信和人社等部门认定的重点工业企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不低于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90%(含),按每人300元标准以及春节当月(2022年2月份)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非福州籍职工人数计算,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15万元。
2022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上调用工调剂补贴标准,各类用工调剂平台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提高引进新员工奖补标准,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帮助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参照上述奖补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
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学时至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元至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通知》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保障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落实春节期间加班职工的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春节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低于三倍,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低于两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支持企业出台更有力的措施,鼓励职工留岗坚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