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9-09作者:来源: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注意事项
 
一、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一项申请的毕业生,各院校依托本校学生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并出具确认函,人社部门根据确认函进行复核。院校审核无比对结果的,通知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原件。
二、系统校验未通过的其他困难类型毕业生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1.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的毕业生
(1)上传的低保证须有2022年仍有效的年审记录;
(2)证件须上传完整,毕业生本人姓名须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上。
2.提供低保证明的毕业生
若毕业生姓名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上,须上传毕业生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本人所在家庭当前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原件。证明上须签注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二)残疾毕业生
上传毕业生本人的《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原件。
(三)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乡镇公章亦可)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原件。请上传完整的《扶贫手册》(含封面)。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原件。
注:此类毕业生非常少,如开具证明,还需同时上传领取特困人员救助金的证明材料。另,五保人员也属于特困人员范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求职创业补贴,若毕业生此前已申领,如本科生专科期间已领取、研究生本科期间已领取,则不予再次申领;
2.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上传的证件类型须一致,学历选择“XXX毕业”(博士生毕业、硕士生毕业、本科生毕业、专科生毕业、中专生毕业等);
3.院校所在地选择:福建省福州市;申请届次选择:2023届;助学贷款合同需加盖公章(含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