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法学
专任教师
法学(含民法、商法、经济法、财税金融法)、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计算机
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教育、计算机科学、计算机技术
2
3
园林
专任教师
城市园林、园林、园林技术、城市园林设计与花卉、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风景园林硕士
1
4
语文
专任教师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化)、语文教育、中文应用、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
1
5
艺术设计
专任教师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硕士
3
6
会计
专任教师
会计硕士、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国际会计
2
7
金融
专任教师
金融、金融硕士、金融学、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与证券、财政学、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
2
8
市场营销专任教师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硕士、市场营销学、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2
9
国际贸易专任教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实务、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1
10
音乐
专任教师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科教学(音乐)、音乐教育
2
11
财务
(管理岗位)
会计硕士、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国际会计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2
文秘(管理岗位)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文应用、秘书(学),文秘(学)、现代秘书、涉外秘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语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化)
1
13
辅导员(管理岗位)
专业不限
男1名
入住男生公寓
女1名
入住女生公寓
14
行政管理
专业不限
2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fjcoop.org.cn)和福建经济学校网站(www.cnfes.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3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经济学校网站填写《2017年福建经济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包括:
1.《2017年福建经济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3张2寸免冠白底彩照;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序号11-14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报名缴费:现场确认时,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交考试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序号1-10)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行政管理岗位(序号11-14)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经济学校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经济学校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98320(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0591-87808379(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1号楼7层706、708办公室。
2.邮政编码:350003
3.联系电话:0591-83125856 83156003
福建经济学校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