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4作者:党办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各党支部:

根据省社机关党委关于印发《省供销社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供联委[2015]13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党组织与社区共建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一、活动目的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以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格局,实现学校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从而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活动要求

1、各党支部和在职党员要将思想统一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上来,积极支持社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

2、各党支部请在本周五(18日)前将参加居住地社区为群众服务的党员名单报党办,并通知党员本人务必在30日前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活动。没有报名参加居住地社区为群众服务的党员,将由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到学校附近的洪山镇国光社区。

3、各党支部将“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后,下周三(23日)上交党办。表中所有空白处都要填满,其中“认领岗位”一律填写“志愿者服务岗”。

校 党 委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