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经济学校实训室改造工程
2、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经济学校
3、原招标公告首次公告时间:2018年06月11日
4、更改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页工程施工:
“4、本工程总工期30个日历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更改为:
“4、本工程总工期40个日历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2000 元 ;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2)招标文件第4页工程施工:
“6、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更改为:
“5、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本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福建经济学校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