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对所需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施埔校区机房配套电脑桌和配套讲台桌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施埔校区机房配套电脑桌和配套讲台桌,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施埔校区机房配套电脑桌 |
200张 |
300元 |
60000元 |
详见附件 |
施埔校区机房配套讲台桌 |
4张 |
1300元 |
5200元 |
详见附件 |
|
预算单价、预算总价作为最高限价,各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
|||||
交货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施埔后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施埔校区。 |
|||||
结算方式:中标人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通知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全额付款。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货物的制造、技术资料费、包装、从卖方到买方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检验、技术服务、培训、所需零配件、安装材料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保修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中标产品,质保期至少为壹年,可根据不同的产品进行承诺,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货物。
(2)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售后人员应在 4 小时内到货物存放地点。
(3)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及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货物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3)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投标人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行为(在投标文件中作书面声明)。
(5)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2019年1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至少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b.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名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作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相关查询结果打印件佐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0)投标人为福州市(含区县)以外的(按照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须在福州市(含区县)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点(提供分支机构或售后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和报价文件应于 2019年 7 月 15 日 10:00 (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由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件将被拒绝(提交符合规定的投标文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注意:交投标和报价文件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向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提交:¥2000.00(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保证金的汇款用途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及退保证金收据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经济学校
账号:3500189000705966669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落标人在接到落标通知后凭退款收据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凭退款收据无息退还。
六、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经济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福建经济学校》(http://www.cnfes.com)。项目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591-83125852,13489087414。
福建经济学校
2019年7月8日
施埔校区机房配套电脑桌和配套讲台桌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