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福建省供销社直属学校(福建经济学校、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6作者:办公室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现将2021年福建省供销社直属学校(福建经济学校、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符合政策的考生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对象及材料

(一)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等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

1.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

2.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在籍生入伍的还需提供入学通知书。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但尚未考核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如果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加分对象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的优惠政策。

二、办理流程

(一)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福建省供销社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和加分材料扫描件(需要用原件进行扫描并转成PDF格式,邮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报名岗位)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1年928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将纸制材料于2021年930日前寄出(以邮戳或相关寄出单据为准)相应报考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1.福建经济学校

受理材料接收邮箱:344821694@qq.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欧老师,电话:0591-83125856

2.福建商贸学校

受理材料接收邮箱:28256942@qq.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福建商贸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91-83443155

3.加分证明材料的面审要求、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前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

5.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省供销社人教处

2021年9月26

 

附件:
文件类型: .doc 2021年福建省供销社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23.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