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作者:来源:

 

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通知

根据福建省20197月出台《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每学期补充,我校将开始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申请认定工作。

一、         困难认定类型

根据《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职学校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在校生符合以下八个类型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 《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低保 (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 (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 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 的家庭子女。

 ()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 (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1031日前提交,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

 

三、申请流程

1第一步:学生注册登录:应用市场下载“福建助学”APP,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

 第二步:实名认证:学生可通过OCR识别或手动录入实名认证信息,若识别错误可手动修正。

  第三步:填报申请:

进入“国家资助”页面,点击“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进入填报申请流程。

  第四步:班主任对本班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进行资料审批

1、     点击“详情”对学生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     信息填写有误需退回,信息无误则通过进入民主评议流程。

五步:班主任为资料审核通过的学生生成

二维码,民主评议小组的老师、学生通过扫描二维码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评议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10%)。

六步:民主评议小组的老师、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信息填报:

1.民主评议小组的学生点击“民主评议信息填报”进入个人信息页面,个人信息根据学校后台导入的学籍信息自动显示,不支持修改。

2.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班主任后台生成的被评议人的民主评议二维码,即可对申请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小组学生、老师对被评议人的表现情况、消费情况进行评议

4、填写评议人身份、职位,点击提交,即可上传至教师后台管理端

第七步:学校审核:

1、学校对信息无误,审核通过

2、学校对信息有误,审核退回到班主任。

 

 

第八步:生成认定名单

1、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发最低指导分数线并进行切线后,生成认定状态。 

2、学校切线后,下载认定结果并公示。公示期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即可生成国家助学金名单。

            第九步:班主任下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由学生手写个人承诺。后与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起交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