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济学校维稳安全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14-02-17作者:保卫科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校稳定安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定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校维稳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维稳安全工作精神,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活动,积极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遏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切实加强学校稳定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保持高度警觉,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密防范学校内部发生各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不稳定情况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就地处理,努力将事态“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拦截于校内”,尽力将不稳定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维护学校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分管副校长

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安办主任

成 员:党办、工会、教学部、学工部负责人及办公室、安办有关人员

3、维稳办设协调小组、应急处置小组、宣传教育小组、督察小组

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成 员:有关人员

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安办主任,成 员:有关科室负责人

宣传教育小组组长:工会专职副主席,成 员:有关人员

督察小组组长:党办主任,成 员:有关人员

(二)具体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全面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协调,定期召集有关会议,研判稳定安全形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全面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经费的筹措;

(3)全面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督察。

2、维稳办公室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定期召集有关会议;

(2)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深入实际认真开展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工作并做好开展工作记录;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稳定安全工作的精神,收集、综合全校稳定安全工作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及时妥善处置危害校园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及师生员工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事件,实事求是地公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3、协调小组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维稳办的工作安排,召集有关会议;

(2)及时与上级稳定安全工作办公室及校内其它稳定安全相关小组联系,互通信息,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4、应急处置小组职责:

(1)深入实际认真开展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工作的隐患排查,及时准确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发现危及校园安定稳定苗头,及时报告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

(2)及时妥善处置危害校园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及师生员工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事件,实事求是地公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真相,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宣传教育小组职责:

(1)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无误;

(2)及时宣传上级稳定安全工作精神和防范措施,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

(3)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师生员工共同维护学校安定稳定的局面。

6、督察组职责:

(1)加强对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督察,确保学校稳定安全措施的落实;

(2)及时汇报总结督察情况,通报全校稳定安全工作情况;

(3)重要时期督促有关人员到岗到位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者。

四、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发生突发性事件或影响学校稳定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维稳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超出学校处理能力时,由学校党委报请上级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领导小组及相关负责人要紧急行动,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始终防守一线,开展工作,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全校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对各种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

若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五、具体工作措施:

1、学校应不断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含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应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员工的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应定期组织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不断提升文明、上进和大局思想意识。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事件(师生上访)或重大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工会、学工部、施埔校区管理办)

2、在职务晋升、评审职称、调整工资、奖金发放等关系到教职员工个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增加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工作透明度和公正度,虚心听取和吸收全校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力争使各项工作都做到让全校教职工满意。(责任部门:办公室)

3、在校内食堂、小卖部、超市等社会化经营场所应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经营,总务科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其食品卫生、人员情况、用电用气、刀具管理等进行检查,规范价格、减少价格波动;特别对食品安全管理应采取正规渠道购买、存储、加工,菜样抽取应由专人专管,严防出现工作漏洞,造成严重后果。积极主动做好经营场所责任人和员工思想工作。(责任部门:总务科)

4、评审学生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成绩评定、技能鉴定、竞赛选拔和评定等关系到学生个人及团体切身利益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规定要求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加评审透明度,并认真听取正确意见,力争使各项工作做到让学生满意。(责任部门:学工部、团委、教学部、专业科、技能鉴定中心、督导室)

5、合作或联办单位应认真遵守我校协议规定,在日常工作中务必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多与学员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汇报,严防矛盾产生和激化。做好员工思想工作。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深入合作点、联办点,发现情况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及时汇报。(责任部门:教育发展中心、专业科、校企办、成教部)

6、在招生工作中,务必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办事。招生人员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来访、来电家长和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对招生中有争议的学生,应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工作,严防矛盾激化、发生上访事件而影响学校稳定。(责任部门:招生办)

7、在校企合作中,有关部门务必严格审查合作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资质、管理、环境等应深入了解摸透,经过学校审批,方可选定。根据专业实习方向,配备专业带队老师和班主任,按照顶岗实习和安全教育要求进入企业实习。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多与企业沟通交流,多关心实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和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务必及时处理,严防工作脱节,严防事故发生。(责任部门:校企办、专业科、学工部)

8、在学生就业工作中,就业办应根据学校专业情况选定企业,对企业的资质、管理、环境等应充分了解,对学生就业理念给予积极引导,尽可能拓展学生就业方向,严防学生因专业与市场发展变化因素,而自暴自弃,产生消极思想,导致不稳定因素。严防学生进入传销市场,对传销的危害应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和教育。(责任部门:就业办)

9、在每年重大节日和特别时期,务必严格按照中央、省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学校师生的培训和教育,学校领导要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做好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重大节日和特别时期,有关科室要加强学校各门卫和学生教室、宿舍管理。班主任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工部和学校维稳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适当的办法解决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并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安排。(办公室、党办、工会、学工部、安全管理办、施埔管理办)

10、全校教职工应掌握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学会给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多与学生交流、谈心,及时了解和解决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矛盾纠纷问题。学工部、团委应建立学生思想工作网络。各年段长和班主任应多开交流研讨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切实防止学生离校出走、自杀、自残、群殴、行凶、纵火、投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办公室、学工部、团委、安全管理办)

11、维稳办公室下设学校调解委员会,由分管校长、校各科室、各支部、校工会等人员组成。一旦在学校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学生及家长中发生严重矛盾,调解委员会应立即开展工作,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校内,严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责任部门:办公室、党办、工会、学工部)

12、加大宣传力度和教育力度。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广播、电视、板报、座谈会、班团活动、专题讲座、印发征求意见信、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师生稳定安全常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稳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与离退休职工思想沟通工作,主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位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责任部门:党办、工会、学工部、团委、安全管理办)

13、特别敏感时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和要求着重加强以下工作:

(1)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在传达室等候、会面,学生家长来访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到校门会客室见面。增加门卫工作人员,增加校园昼夜巡视保卫人员,加强夜间巡视。(责任部门: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2)加强学生管理,特别在关键的期间,学生的进出校园和对外联系,要掌握好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加强学生宿舍夜间的查寝工作,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加强周六、周日住校生外出的请假、销假制度和监管工作。学生未经学工部批准不准出校门,周末回家或外出必须经家长同班主任沟通后,由班主任和学工部共同签批请假条后方能出校门。(责任部门:学工部)

(3)加强干部值班制度和巡查工作,全体干部及班主任必须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紧急情况随叫随到。(责任部门:安全管理办、学工部)

(4)加强学校常规管理,防止突发事件。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和监控,防止师生被不法分子利用。加强正向教育和引导,教育师生不偏听偏信,一切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责任部门:校办公室、学工部)

14、若发现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收集、分析情况和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程度汇总情况后,由办公室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行动一致。

15、若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稳定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及负责人必须在一线指挥,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省教育厅、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要求统一口径,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串联,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16、若突发性事件出现激化,有可能发生串联、集会、校外示威游行等迹象时,领导小组要适时责成办公室、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督查组、宣传组等强有力的工作小组,迅速深入事发地点,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护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行为。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要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

六、工作要求

1、学校领导要把维护稳定安全工作当作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平时加强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

2、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强督察,确保学校教师、学生不出现稳定安全事故;

3、做好不稳定情况处理的应急准备工作,认真排查摸底,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4、出现紧急情况时,以校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校长为序,当前者不在岗位或公务外出时,后者自动负责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5、建立维稳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坚持每星期向维稳工作小组通报情况,便于工作小组及时了解情况,分析动态,制定处置对策和措施。

6、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稳定意识,维护学校和谐安定。

7、一旦出现事故,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分工协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福建经济学校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