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13作者:来源:

 

我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8105号),经研究,学校决定于1115日至1215日间,开展以“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81115日至1215日,其中1126日至127日为集中宣传周,12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三、工作目标

以增强师生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为目标,普及师生安全常识,警示曝光案例,强化“预防为主、宣传为先”意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校车管理人、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宣传“黑校车”危害,提醒学生安全乘车,努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重点

(一)师生出行安全教育。着重做好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的宣传教育。重点针对闯红灯、骑车带人、平行骑车、超标电动车、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行、在机动车道内骑行、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行人上高速、乘坐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乘坐超员车辆等易肇祸行为,阐释其危害性,警示曝光案例。

(二)师生私家车行驶安全教育。阐述“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开展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以及防御性驾驶、长下坡路段、隧道以及冬季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普及。将近期全国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作为警示教育案例,剖析交通违法危害。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协同配合,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认真开展“集中宣传周(1126日至127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丰富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举办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标语,播放专题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分发交通安全倡议书,发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协同配合,共促平安。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广泛宣传乘坐“黑校车”的危害,提醒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告家长不雇佣无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运送学生。

六、活动情况

(一)海报宣传

(二)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20181212日下午,在第二阶梯教室,学校专门邀请鼓楼交警支队的胡从荣警官到校做关于交通安全知识的讲座。兰享华副校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校安办左强主任主持讲座。

胡警官从交通安全法的浅析、交通安全标识认知、日常交通安全行为分析、具体实际案例视频解说等方面,深入浅出的给200余名走读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同学们受益匪浅,表示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兰享华副校长在讲座结束后,对全体学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所有方面的安全意识,切实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二是作为全国文明校园的学生,要做文明有礼的人;三是要及时的将今天所学习到安全知识传达给同学、家长和亲朋好友等,大家一起努力,共建安全校园、安全社会。

(三)察纠超标电动车

为确保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学校安办联合交警一起对我校学生的电动车情况进行摸排清查,督促学生禁止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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