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纪检组来校检查2018年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2019-01-18作者:党办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116上午,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恢先率领监察审计室人员到学校检查2018年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省社监察审计室主任刘常云、主任科员叶闽建、李晗等人随同。我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办和纪委办有关人员参加检查。

党委书记、校长郑长青从党组织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省社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省社纪检组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等5个方面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2018年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在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郑恢先组长充分肯定了学校党委一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主要领导履行好“一把手”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也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凡落实不力的都要追责问责,从问题中吸取教训。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开出“负面清单”,不断深化学习,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尤其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等方面要坚决做到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在政府采购、项目上马、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方面都要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郑长青表示,学校党委将通过这次检查,认真抓好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改进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