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亭校区快递驿站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作者:总务科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福建经济学校对 校园快递驿站服务项目 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快递驿站承包经营管理,使用面积约83平方米,管理费(标底价8000元/年),报价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报价,管理费按季度缴纳。管理费采取递增方式,逐年递增3%。水电费由中标经营单位自理,招标方负责水电接驳。内部设施及改造由中标方投入(须按招标方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快递收派标准,不得额外收费。本次招标经营服务期为三年,租赁期限为(2024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后,招标方将对中标人经营服务、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师生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甲方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经营范围:快递运营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委托资格,同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任命授权委托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递包裹信息管理与物流技术服务系统(提供佐证材料)。
3、具备大数据后台支持对接各快递公司数据后台及智能化操作,提供具有与各快递公司(不少于8家)签约合作的佐证材料(统筹校内各快递公司收派服务)。
4、须提供近三年签订目前正在经营的学校快递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
5、提供本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两个,每小时工资不低于15元(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由福建经济学校总务科722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事宜。
四、投标保证金壹仟元(¥1000元),请于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交至福建经济学校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在保证金的汇款用途上注明校园快递驿站服务,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福建经济学校,账号:35001890007059666699,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落标人在开标后凭落标通知书无息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五、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经济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经济学校》(http://www.cnfes.com)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项目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83125853。
福建经济学校
2024年7月23日
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快递驿站服务招标文件.doc
d546005c89d08d06469c9e9d9e3cd682.doc (53.00 KB)

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校园快递驿站服务满意度调查表.docx
6bbb573f501fe0e9fb3858254717aa25.docx (11.50 KB)
上一篇: 返回列表
下一篇: 灭火器换药项目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