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录取通知书》快递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作者:总务科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2024年福建经济学校录取通知书快递项目,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录取通知书》快递
1.2、采购预算:省内每份不超过10元,省外每份不超过12元;总价不得超过22200元。
  1.3、采购需求:《录取通知书》快递,拟投递快递不超过2200份,其中,福州地区约1100份,省内其他地市约1000份,外省不超过100份,
1.4、询价内容及要求:
1.4.1、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
1.4.2、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最长投递时限:省内48小时,江浙沪72小时,中部地区2-3天,偏远地区3-4天)。
1.4.3、提供快件寄递线上跟踪查询服务,保证用户随时查询快递服务环节。具备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统一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对于通过查询系统不能查找的快件,客户电话查询时,应在30分钟内告知客户快件状态。
1.4.4、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
1.4.5、必须提供送货上门服务,送达至收件人收件地址,收件人或
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
1.4.6、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1.4.7、派件时或派件前能够电联收件人,与收件人明确收件方式与时间,无法联系需第一时间联系我校招生办。
1.4.8、违约责任:因录取通知书为考生录取重要文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内容执行,未执行到位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1、超过最长投递时限,按照20元/单/12小时进行处罚;2、丢件按照每单300元进行处罚3、未达到送件要求(接到考生投诉)按照每单200元进行处罚;
1.4.9、省内每份不超过10元,省外不超过12元;总价不得超过22200元。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视为已经同意上述条款。
1.5、报价:总价= 福州地区每份单价×1100+省内其他地市单价×1000+外省每份单价×100、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信用要求: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4.1、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报价材料需包含:(1)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用中国查询结果(3)本项目报价单;报价材料需密封,并且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4.3、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书面递交报价材料至至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综合1号楼722。
四、联系方式
名 称:福建经济学校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0591-83125853、13489087414
 
 
 福建经济学校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