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六周主题班会活动

发布时间:2017-10-06作者:学工部来源:福建经济学校

时间:2017.10.9-2017.10.15

目的:我校根据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和改装源头治理的通告》的精神及国家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广大同学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现结合实际情况,以“整治电动车、关注交通”,在各班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班会,尤其强调走读生电动车的安全行驶问题。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学生进一步树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素养,使学生真正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争当文明学生、文明市民。

主要内容:

1、学生提供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分享,并讨论身边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

2、班主任总结事故教训并讲述安全乘车注意事项;

3、学生收集相关的交通安全标语;

4、电动自行车、行人“十不准”

(1).不准闯红灯、不按道、闯禁行;(2).不准违反规定载人;(3).不准驾驶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4).不准无牌上路或未悬挂、未按规定悬挂号牌;(5).不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和行驶证;(6).不准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技术数据;(7).不准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8).不准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营运;

(9).行人不准闯红灯或过街不走人行横道;(10).行人不准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主要措施:

1、通过安全展板、横幅、电子屏、安全教育周宣传材料等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学校近期内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超标电动车的进行综合整治。

3、班主任提醒学生不接受陌生人的搭讪,回家坐车到正规车站,不搭黑车。

4、 班主任及学工部严格审批学生外出的请假,校安办及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身份核查。

5、 班主任再次强调学校对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及夜不归宿或晚归等违纪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及此种行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