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25-2017.10.1
目的: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我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有关“校园欺凌”的治理工作。日前,教育部再次于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在此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召开以“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班会,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主要内容:
1、校园欺凌事件的回顾。(新闻事件或身边发生的事)
2、“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
3、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怎样自我保护?
4、“校园欺凌”事件的心理干预。
5、禁止学生携管制刀具入校;
6、教唆、利用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从重惩处;
7、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
主要措施:
1、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班会课、法制教育、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
2、完善现有学生管理制度。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定时抽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入校园。
3、积极进行心理干预,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
4、学生管理人员加强值班、巡查楼层等工作,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5、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自查,班主任实时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思想状况,及时疏导教育,解决同学间的矛盾和冲突。
6、班主任将需重点关注的人员名单报至年段长,配合处理。
7、班主任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隐患。
校心理咨询室投诉信箱:2126242028@qq.com反霸凌专线:0591-83156021